[寄语]化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多篇】为网友投稿推荐,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化验室管理制度 篇一一、实验室基础设施
1、有能满足检测工作需要的、固定的工作场所,面积不少于80m2(不包括辅助性设施,如库房等)。实验台等设施应符合要求。
2、实验室布局合理,应具有分析室、仪器室、样品室、药品库等。有单独的加热、消化场所。
3、水、电及其他必要的能源设施齐全。具有防火设施,配备消防器材。
4、实验室采光良好,具有通风设施。周围没有震动、噪音、粉尘、磁物等不良因素影响。
二、组织机构与人员
1、有相对独立的组织机构,有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的人事任命文件。
2、实验室应配备正、副主任、技术负责人、质量保证负责人。一般情况,由主管行政领导任主任,副主任由土肥站站长兼任,并有明确分工。
3、技术负责人、质量保证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有五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历,熟悉本专业技术知识,掌握质量管理等相关知识。(小实验室技术负责人、质量保证负责人可由一人兼任)
4、有组织机构框图,注明各部门的。职责及分工。
5、配备与检测工作相适应的检测人员。要求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并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检测员证》。检测人员中,中级技术职称以上人员比例不得低于20%。(一级土肥实验室至少有3名以上检测人员,二级土肥实验室至少有2名以上检测人员)
6、人员培训、考核内容应包括:有关法律、法规知识(计量法、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专业知识(理论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仪器使用与管理,法定计量单位,数据处理,质量控制及管理。
7、应制定人员培训计划,内容具体,可操作性强。
8、建立技术人员考核档案,内容包括:工作简历、培训记录、考核成绩、培训证书等。
三、仪器设备
1、配备与所承担的检测工作相适应的仪器设备。其性能良好,运转正常,精度满足检测工作的要求。
2、仪器设备必须经过检定(校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并保证在检定周期内使用。
3、仪器设备应有详细的操作规程(使用说明),置于操作台附近,便于参照使用。每次使用都应记录,填写《仪器使用记录》,记载仪器运行情况;每次维修都要有记录。
4、精密仪器(如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等)应单独放置,避免其他干扰。仪器室,应有避光、控温、防湿措施。
5、仪器设备设专人管理,并能定期检查、保养。
6、建立仪器设备档案。每台(件)仪器应单独建立档案,内容包括:定货合同、验收报告、使用说明书、合格证、使用记录、维修记录、检定证书等相关内容。
7、检测人员在使用仪器前,应熟悉仪器的性能、原理、注意事项。使用原子吸收、火焰光度计、分光光度计、酸度计、天平等仪器,须经考核合格,持有《仪器使用上岗证》。
四、检测工作
1、所承担检测项目的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必须收集齐全。并有专人管理,负责标准、技术规范的收集和更新。
2、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确定检测工作流程,使检测工作和质量处于受控状态。
3、检测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操作,不得使用非标准的方法。(若采用非标准的方法,必须经严格的审批)
4、原始记录必须有一定的格式,并统一印制,其内容包括:样品名称、检测项目、执行标准、所用仪器设备、实验条件、检测数据、计算公式、检测日期、检测人、审核人等。
5、检测结果须形成检验报告,有一定的格式,并统一印制,其内容包括:送样(或受检)单位、样品名称、样品编号、检验性质、送样日期、检测项目、检测标准、检测数据及结论、检验报告发出日期、制表人、审核人、批准人、检验专用章及公章等。
6、原始记录、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应统一归档保存,保存期一般为五年。
五、规章制度
1、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包括:主任,副主任,技术负责人,质量保证负责人,检测人员,仪器设备管理人员,资料管理人员,样品管理人员等。
2、管理制度,包括:样品管理,仪器设备管理,原始记录管理,
3、检验报告管理,试剂及检测用品管理,标准物质管理,标准溶液管理,实验用水管理,档案资料管理,实验室安全及卫生管理等。
4、工作制度,包括:产品抽样制度,样品检验及复验制度,保密制度,质量申述制度,人员培训与考核制度,三废处理制度、《质量管理手册》的制订、修改和检查制度等。
六、《质量管理手册》
《质量管理手册》是检测单位的灵魂所在,其全面、系统的反映了一个单位的质量管理水平、检测能力、检测范围,是检测工作的综合性文件,是工作人员的行为指南。因此,必须制定《质量管理手册》,其编写原则和内容如下:
1、编写原则,必须体现公正性、先进性、科学性,力求全面准确,覆盖面广,内容具体,可操作性强。
2、编写内容,
⑴单位名称、性质、服务宗旨,工作人员一览表,质量方针、目标,第三方公正性声明,质量保证措施;
⑵承担的检测项目、执行标准,质量保证体系框图,检测流程图;
⑶主要仪器设备一览表(名称、型号、精度、用途、使用人、保管人),仪器检定周期表;
⑷人员岗位职责,管理制度,工作制度;
⑸原始记录、检验报告及其他工作用表格格式;
⑹其他相关内容。
化验室管理制度 篇二一、目的
确保化验室环境符合检测要求,检验工作顺利进行,检验结果真实可靠。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化验室检验工作。
三、化验室工作职责
1、执行品控部规定,对原辅材料、出厂产品样品进行检验,出具检验数据,对检验结果的准确性负责。
2、检验过程中,认真据实填写各项记录,严格按照检验规程检验,不得有漏检、错检等现象。
3、定期维护保养试验设备仪器,保持设备仪器的灵敏性和准确性。
四、化验室环境要求
1、化验室内外要保持清洁卫生,仪器、设备摆放整齐、保持清洁。
2、化验室工作人员上班前要打扫室内卫生,做到无积灰、无垃圾。
3、化验室工作人员进入化验室要换工作服,不得在化验室摆放私人杂物。
4、化验室工作人员必须确保环境条件符合试验设备、仪器的环境要求。
五、试验设备、仪器的管理
1、试验设备、仪器必须是经培训合格并取得操作证的人员方可使用。
2、试验设备、仪器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使用完毕要对设备仪器进行清洁、整理。
3、试验设备、仪器应定期送检或校准,执行公司《检测计 ……此处隐藏13447个字……热设备所用的电源导线应经常检查是否完整无损,检查电热器有无合适的垫板;电源总闸刀应安装坚固的外罩,开关电闸时不可用湿手或眼睛旁视不注意地进行;不要用裸线头直接连接电器,以免发生触电事故和发生电火花。
4、一些有毒的气体和蒸气,如氰化物、砷、汞、磷、氮化物、硫化氢等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操作处理。
5、倒取硫酸、硝酸、氢氟酸、酚等强腐蚀性药品时,必须戴上橡皮手套,打开乙醚和氨水等易挥发的试剂瓶时,绝不可使瓶口对着自己或他人的面部,尤其在夏季,在开启瓶盖时试剂检易大量冲出,如不小心会引起严重的伤害事故。
6、所有药品、试剂、溶液都应有标签,绝不可在容器内装入与标签不相符的物品。
7、稀释硫酸时,必须在硬质耐热烧杯或锥形瓶中进行,只能将浓硫酸慢慢注入水中,边倒边搅拌,温度过高时,应等冷却或降温处理后再继续进行,严禁将水倒水硫酸中。
8、取下正在沸腾的溶液时,应用木夹夹住,先轻摇后再取下,以免猛地拿下,溅出沸液伤人。
9、将玻璃棒、管、温度计等插入或拔出橡皮塞时,应垫有棉布,切不可强行插入或拔出,以免玻璃品折断刺伤手。
10、装过强蚀性、可燃性,有毒或易燃物品的器皿,必须由操作者亲手洗净,切不可用这些器皿盛装食物或当茶具使用。
化验室管理制度 篇十1 目的
为了规范检验、试验秩序和行为,实现生产分析检验和试验活动的有效性和时效性,准确带给质量数据,到达质量体系贴合性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检验和试验活动全过程及与之相关的过程。
3 检验室管理制度
3.1与检验无关的人员不能随意进出检验室。
3.2检验人员在检验室内不得进行与检验工作无关的活动。
3.3检验室内应持续整洁,物品定置放置。
3.4已过有效期的标准滴定溶液以及浑浊或变质的试剂溶液不能用于检验工作。
3.5检验项目结束后须将检验用器具清洗干净,并为其再开展做好准备工作。
3.6盛装在滴定管内的标准滴定溶液须于当天检验工件结束后倒掉,并将滴定管清洗干净后管口向下夹在滴定架上。
4 检验室安全规定
4.1穿着规定
4.1.1进入检验室,务必按规定穿戴必要的工作服。
4.1.2到生产现场取样,务必按规定戴安全帽、防护手套、防护眼镜或面罩,个性是取液体的酸性和碱性产品,防液体飞溅入眼;进行危害物质、挥发性有机溶剂、特定化学物质等化学药品操作检验,务必要穿戴防护器具(口罩、手套、眼镜)。
4.1.3需将长发及松散衣服妥善固定,禁止穿凉鞋或者脚部暴露的鞋子进行检验操作,要穿有保护性的鞋子(防止检验溶液或样品溅伤)。
4.1.4操作高温的检验,务必戴手套。
4.2饮食规定
4.2.1禁止在化学品存放区和试验室内吃东西、喝饮料、存放食物和饮水杯等器具。
4.2.2食物禁止储藏在储有化学药品的冰箱、冰柜或者储藏柜中,禁止使用检验设备做饭吃,烧开水喝。
4.2.3使用化学药品后需先洗净双手方能进食。
4.3物品存储、领用及操作相关规定
4.3.1易燃、易爆、易挥发性药品,应远离热源和火源,在通风良好的低温场所保管,不得与其他易燃物放在一齐。身上沾有易燃物时,应立即洗净,否则不得接近火源,工作现场易燃物品存放量不得超过10L。
4.3.2剧毒药品须与一般药品分开保管,发生撒落时,应立即作解毒处理。
4.3.3领取化学试剂或者药品时,应确认容器上标示名称是否为需要的检验用药品,注意药品危害标示和图样,察看试剂或药品的安全数据单(MSDS)。
4.3.4一切试剂瓶都要有标签。严禁将用完的原装试剂空瓶不更换标签而装入别种试剂;严禁试剂入口,如需以鼻鉴别时,应将试剂瓶远离口鼻,以手轻轻扇动,稍闻其味即可,严禁以鼻子接近瓶口。
4.3.5在室温较高的状况下开启易挥发的试剂瓶时,应先把试剂瓶在冷水中浸泡一段时间,且不可使瓶口对着人脸,以防超多液体冲出伤害人体。
4.3.6检验过程中对于易挥发及易燃的有机溶剂,如需加热时,应在水浴锅或严密的电热板上进行,严禁用明火直接加热。
4.3.7取用腐蚀性药品,如强酸、强碱、高腐蚀性、有毒性的药品等,应带上防护眼镜和手套,操作后立即洗手。如瓶子较大,应一手托住底部,一手拿住瓶口。
4.3.8使用挥发性有机溶剂、强酸强碱性、高腐蚀性、有毒性的药品请在通风橱进行操作,操作人员的头应在通风橱外,取有毒试样时要站在上风口。根据其属性、特点安全地进行取用、稀释。
4.3.9稀释浓硫酸等遇水剧烈放热试剂时,务必在烧杯等耐热容器内进行,而且要把试剂缓慢加入水中,绝对不能将水加入到该类试剂中去。
4.3.10使用玻璃器皿时应检查其是否有裂纹或坏损,留意划伤。
4.3.11严禁一切将化学试剂、制剂、药品等带出检验室和用于非检验工作的行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4.4用电安全规定
4.4.1检验室内的电气设备的`安装和使用管理,务必贴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大功率检验设备用电务必使用专线,严禁与照明线共用,谨防因超负荷用电着火。
4.4.2检验室内的用电线路和配电板、箱等装置及线路系统中的各种开关、插座、插头等均应持续完好可用状态,室内照明器具也应持续稳固可用状态。
4.4.3可能散发易燃、易爆气体或粉体的检验室内,所用电器线路和用电装置均应按相关规定使用防爆电气线路和装置。
4.4.4检验室内所用的高压、高频设备要定期检查。设备本身要求安全接地的,务必接地;定期检查线路,测量接地电阻。
4.4.5检验室内不得使用明火电炉取暖,务必使用明火实验的场所,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4.4.6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准乱拉乱接电线,因实验需要拉接的临时线务必保障安全,用毕应立即撤除。
4.4.7手上有水或潮湿请勿接触电器用品或电器设备,严禁使用水槽旁的电器插座(防止漏电或感电)。
4.4.8质检人员在检验工作结束或离开检验室时务必及时关掉电源及水源。
4.5气瓶使用安全规定
4.5.1气瓶应专瓶专用,不能随意改装其它种类的气体。
4.5.2气瓶应存放在阴凉、干燥、远离热源的地方,易燃气体气瓶与明火距离不小于10米;氢气瓶最好隔离。
4.5.3氧气瓶严禁油污,注意手、扳手或衣服上的油污。
4.5.4气瓶内气体不可用尽,以防倒灌。
4.5.5开启气门时应站在气压表的一侧,不准将头或身体对准气瓶总阀,以防万一阀门或气压表冲出伤人。
4.5.6用时应将气瓶加以固定,并确认用途无误后方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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