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语】民办学校招生工作计划新版多篇为网友投稿推荐,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民办学校招生工作计划 篇一20XX年4月17日湘东职业中专20XX年招生工作方案为加快我校职业教育发展步伐,进一步扩大办学规模,增强学校发展后劲,努力完成20XX年招生任务。经学校研究决定,特制订本方案。
一、秋季初中招生实施承包制
(一)招生对象、任务及时间
1、招生对象:本区应届初中毕业生。(其他性质的学生以缴费凭证及招生办核定为准)
2、招生基本任务:70人。
3、招生时间:春季招生结束后至20XX年9月30日
(二)招生人数核定:所招学生须在9月30日前向学校财务缴清所有费用且未辍学方可算指标。
(三)承包制实施办法
1、成立招生组:凡自愿参与承包招生的教职工须向校长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后,由某人牵头实行双向选择组建一支招生队伍。
2、奖罚办法:承包者须完成基本任务才给予奖励,实行阶梯式奖励办法:1-70人奖800元/人,超过70个人奖1000元/人。未完成基本任务每少1人罚500元/人。
3、奖金分配:总奖金减去招生成本的10%奖给招生组长,其余奖金由招生组自行制定奖金分配方案交校长室批准后进行分配。
二、教师个人招生实施办法
(一)招生对象、任务及时间
1、招生对象:非本区应届初中毕业生电大函授生预录生
2、招生任务:2个/人(土地工1个/人)
3、招生时间: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0月31日
(二)招生人数核定
1、非本区应届初中毕业生以缴费凭证及招生办核定为准,所招初中生在9月30日前缴清所有费用方可算指标。
2、所招电大函授生缴清第一学期学费后算1个指标(但须在缴清第二个学期学费后方可计算招生奖。
3、教职工在5月16日—6月19日期间可招本区应届初中毕业生,所招学生须预缴学费600元,可享受免学费500元(不退费),开学后缴清所有费用且在20XX年9月30日前未辍学,可算教职工个人指标和招生组招生数(教师奖金从招生组奖金中抽取500元/人,如招生组未完成任务则奖金由学校另行追加)。
4.6月20日—8月20日,教职工仍可招本区应届初中毕业生,如教职工在8月20日前向学校财务交足1000元(不退费),开学后缴清所有费用且在20XX年9月30日前未辍学,只算招生组招生数(教师奖金从招生组奖金中抽取500元/人,如招生组未完成任务则奖金由学校另行追加。)。
(三)奖励与处罚
1、教职工完成招生任务的基本奖金为500元/人,仅完成1人不奖不罚(但按比例扣分),未招一人,每少一人罚500元,且扣除年终福利X元*未完成任务的百分比,并在全校绩效工资考评中扣分。电大函授生实施阶梯奖励办法,第3-4人奖600元/人,第5-7人奖700元/人,第8人及以上奖800元/人。
2、暑期调离教师的招生罚金为个人招生总罚金的50%。
3、教职工的招生业绩将作为当年评优选模、外出学习、进修及职称竞聘(待聘有效期间)的重要依据。
三、招生其它有关事项
1、怀孕快临产和产假期的女教职工经申请后可免除当年暑期招生任务。
2、已请假或准备请假外出、申请调离的。教师必须在20XX年6月10日前向校长室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校长室批准后,可不参加招生。
3、有重病、重伤的教职工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出示县区级以上的医院证明,经招生办核实,并经校长室批准后,可免除招生任务。
民办学校招生工作计划 篇二一、指导思想:
在校党支部校长室的新学年工作计划的指导下,团结奋斗,真抓实干,勇于创新,与时俱进,招生就业工作计划。稳定发展职业教育,继续推行校企合作和南北联合办学模式,力争在籍职高学生300名左右。加强招生就业宣传,完善就业服务体系,满足社会需要,努力向社会输送合格的人才,提高我校职业教育为地方经济建设的服务功能。
二、工作目标:
1、认真细致的对xx招生情况进行深入总结,完善各类资料,协调多种关系,不断完善招生计划。
2、根据学校实际和社会需要,加强与用人单位的联系,与优质就业单位建立长期的合作,以“出口”拉动“入口”。
3、创新宣传方式和招生方法。加大宣传力度,继续加强与生源校的融洽关系。
4、依托无锡市工业学校和惠山职教中心,继续实施南北对口招生,招收“1+2”或“2+1”模式的春、秋季学生100名左右;本地学生60名左右。
三、工作重点:
1、xx级新生及xx徐州学生编班,解决招生遗留问题,与校内、外各部门做好衔接工作。
2、根据本部门的工作特点,特别要对《劳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及相关经济法律法规的学习,树立法制意识,增强法制观念,不断提高对各项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水平和执行能力,做到一切按照法律办事。
3、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及就业需求,选准专业及培训方向,加强与企业的联合,努力稳定我校的学生就业实习。为下学期及以后招生专业的制订和学生就业做好准备。
4、加强本部门人员的岗位学习进修,不断进行知识更新,提高适应新形势、新需要的能力。
5、建立完善的学生顶岗实习规章制度,加强对企业等各用人单位的考察制度,努力减少失误,不做无准备无把握的学生输出。
6、推进校企联办学,探索用工培养模式,抓住企业用工需求机遇,与企业确立长期发展的关系。
7、通过班主任、职道课加强对在校学生的心理、家庭情况、思想观念等的调查了解,强化学生的`就业观、成才观,提高学生的自主就业能力与择业水平。以不断提高学生对工作的认识,使学生正确认识自己,正确认识社会,正确对待工作。
8、为改善徐州贫困学生学习和生活条件,开展勤工俭学活动。
9、加强对学生就业工作中的安全防范与事故处理程序的方法研究,做到预防为主,规范处理为辅。
10、加强我校学生就业单位资料的管理,对学校学生就业过的企事业单位进行整理,并录入电脑,建立一个较为详细的学生就业单位资料数据库,为下届学生的就业推荐提供去向。同时可以对毕业学生的就业情况进行有效的统计。
四、具体工作:
1、20xx级新生、20xx级徐州学生名单核对工作
2、20xx级新生、20xx级徐州学生补录取工作
3、编制xx级新生、20xx级徐州学生花名册
4、20xx新生、20xx级徐州学生花名册送各部门及班主任
5、招生名单送职教中心、市工业学校审批
< ……此处隐藏3441个字……们按照教育局的要求,认真制订了责任状,确保了招生任务顺利完成。一是与各初中签订签订责任状,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各校还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奖惩制度;
二是明确具体奖励方案,建立过硬的奖罚措施。将招生任务完成情况与学校工作考评挂钩;与校长、教师评模、评优挂钩,与中考奖励挂钩。
三是中心学校工作人员分校驻点,协助学校做好职教招生工作,并实行奖罚挂钩。对超额实行奖励,未完成的实行处罚。
四、加大督办力度,确保工作环节到位。
为了切实把职教招生工作落到实处,我们中心学校坚持牢牢抓住招生工作的每个环节,注重强化过程管理。
一是摸清底数。我们对所有报考理工中专的学生进行全面家访,及时准确掌握他们家庭经济状况,真正摸透家长真实态度,建好档案,有的放矢,坚持“三不招”,确保了招生质量,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是加强督办。在招生期间,我们每周都要定期召开一次职教招生专题会,听取校长招生情况汇报,实行滚动式安排。在招生阶段,我们都要到蹲点中学与教师一道走访,及时反馈招生情况,做到每天一统计,每周一研究,隔日出新招,真正形成天天有通报,周周有成效的良好局面。
三是充当桥梁。中心学校加强与招生学校的联系,及时反馈信息,切实做好学生稳定工作,坚持“做好一个,落实一个,办理一个,巩固一个”的工作模式,让学生家长真正吃下一颗定心丸。
一分耕耘,一份收获。经过龙坪中心学校的全体教职员工共同努力,我们较好地完成二00四年职教招生任务。尽管今年职教招生工作的形势依然严峻,但我们坚信有教育局的正确领导,我们一定再下力度,再强措施、再上台阶,再创新高,克难奋进,群策群力,力争保质保量地圆满完成招生工作任务。
民办学校招生工作计划 篇六一、关于报名组织机构及职责
各地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组织工作由各地招生委员会负责。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组织工作机构设三级,即:各地、州、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各县(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各公办普通中学,其职责分别为:
(一)各公办普通中学具体负责组织在本校有三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完整高中学籍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含经自治区学籍管理部门认可转入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的资格审查、报名、体检、政审及具体的信息采集工作。
(二)各县(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本县(市)所有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的资格审查、报名、体检、政审及具体的信息采集工作。
(三)各地、州、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领导、指导和协调本地区考生的报名工作,同时负责:
1、组织(一)、(二)条规定之外的民办中学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由疆外转入疆内就读普通高中的'毕业生,疆内其它学校转入就读普通高中的毕业生和“其他考生”的资格审查、报名、体检、政审及具体信息的采集工作。
2、处理各县(市)招办和公办普通中学在报名工作中遇到的特殊问题。
3、对各公办普通中学、县(市)两级机构的报名结果进行复审。
4、编发考生普通高考报名序号。
各地、州、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对本地区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
各县(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对本县(市)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地、州、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
各公办普通中学对本县(市)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
三级普通高考报名组织机构的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实行各级组织机构主要领导负责制和具体工作责任人“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
二、关于报名条件
申请参加当年普通高考报名的人员除须符合“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我区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报名条件
1、普通高中阶段在疆连续实质性就读三年(高一、高二、高三),并且有在新疆就读三年的学籍档案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2、考生本人及父母在疆有常住户口,且户口迁入新疆的时间不少于两年(按距离当年高考的时间计算,下同)。
(二)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和成人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应、往届毕业生报名条件
1、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必须有其所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完整学籍并在疆连续实质性就读两年以上,考生本人在疆有常住户口且户口迁入新疆的时间不少于两年。
2、中等职业学校往届毕业生必须有教育部门签发的毕业证书,有其所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完整学籍并在疆连续实质性就读两年以上,考生本人在疆有常住户口且户口迁入新疆的时间不少于三年。
3、中等职业学校在疆外招收的学生应届毕业当年不得参加新疆的普通高考报名。
(三)我区跨地、州、市就学考生原则上回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考试。但有其所就读的公办普通中学三年学籍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届毕业生可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就读中学证明属实,由户口所在地、州、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审查其户籍条件属实的,可在就读中学所在地、州、市招生办公室报名并参加考试。各地应相互配合加强对此类考生的资格审查和服务。
(四)其他考生报名条件
1、高中阶段随父母调动需转入疆内就读普通高中的,考生本人及父母在疆须有常住户口,且户口迁入新疆的时间不少于两年,有高二、高三两年高中学籍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须经地、州、市组织人事部门出具批准其父母调入我区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或按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相关手续证明)。
2、在我区出生落户到外省区借读(回原籍或亲友所在地借读等)的,考生本人及父母户口必须长年在新疆,考生户口没有迁出新疆的经历,且须有考生就读中学所在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带有学籍号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证明及经自治区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审核认定的考生借读所在省区省级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出具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一、九月份
1、继续招生并做好统计工作。
2、输入xxx届毕业生信息办理报到证。
3、秋季新生图像采集、并将信息上传国家系统。
4、学籍系统维护。
5、13级继续工学交替。
二、十月份
1、编制开平职校工学交替教师管理手册及学生实习手册。
2、布置秋季学生助学金及免学费工作。
3、xxx级新生(市招办、市职称处)的注册工作。
4、完善各种档案工作。
三、十一月份
1、就业市场调研,准备顶岗实习及招生工作。
2、确定xxx年招生计划、制定招生简章。
3、制定顶岗实习工作计划。
四、十二月份
1、布置顶岗实习工作安排。
2、组织校园招聘会。
3、春招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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