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xx镇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在这里召开镇人民调解工作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目的就是进一步规范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会议对于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质量,促进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改革和发展,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的积极作用,对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大家知道,人民调解制度继承和发扬了中华民族民间调解“排难纠纷”、“止讼息争”的优良传统,经历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不同历史时期,并在建国以后得以确立和不断发展。我国宪法和民事诉讼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婚姻法、继承法等法律以及《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都做出了规定,赋予人民调解工作以较高的法律地位。近十年来,人民调解工作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不断加强组织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我镇人民调解组织和全国一样,在实际工作中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了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为我镇经济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因此,我认为,今天这个会议开得很及时,也很重要,借这个机会,我就如何进一步提高我镇人民调解工作提两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加强新时期的人民调解工作,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要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高度讲,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是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必然要求。长期以来,我镇广大人民调解工作者辛勤工作、无私奉献,及时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和纠纷,努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据统计,2014年,我镇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民间纠纷165起,调处成功132起,调处成功率为80%,防民转刑4起,防止群体性上访3起58人次,有效地发挥了人民调解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第一道防线”的重要作用,有力地保障了我镇经济建设的顺利进(本文来自文秘之音,更多精品免费文章请登陆www.网络.com查看)行。因此,能否搞好人民调解工作,关系到社会稳定,关系到群众的生产、生活秩序,关系到基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从实践看,我们通过对大量民间纠纷的调解,使纠纷当事人平等协商、互谅互让,化解矛盾、消除隔阂,防止矛盾激化,有助于建立良好的社会秩序、生活秩序和工作秩序,促进安定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各级调解组织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提高工作水平,尽最大努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要规范调解工作,不断提高人民调解的整体工作水平。
在新的形势下,面对新的任务,对人民调解工作提出了更新的、更高的要求,人民调解工作必须紧跟时代前进的步伐,顺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以不断提高人民调解整体水平。一是要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委员会学习、例会、排查、重大纠纷讨论、回访等各项工作制度,保障人民调解工作顺利开展;坚持每季度排查的定期排查制度和重点、敏感时期的不定期排查制度,深入排摸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不安定因素,为处理矛盾、防范激化提供信息,努力做到对各种民间纠纷“抓早、抓小、抓苗头”,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乡镇”。二是要建立健全适应新形势要求的人民调解工作制度,严格调解活动程序,克服工作中的随意性;要坚持公平、公正,切实保障依法调解、平等自愿,不限制当事人诉讼权利三项原则的落实,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期限进行调解,尊重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调解民间性、自愿性。三是要规范调解庭(室)建设,按照规范、整合、活跃的工作思路,根据本村居实际,建设“庭式”调解室,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作用。
第二篇: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
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
全省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结束后,各市州司法局迅速行动,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会议精神,重点汇报了张晓兰副省长的重要讲话精神,并紧密结合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意见,采取一系列措施,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发展。
金昌市司法局及时召开局务会议,学习传达会议精神,认真分析全市人民调解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研究贯彻会议精神意见。同时向市委、市人大、政府、政协及市委政法委分管领导做了专题汇报,并在《金昌日报》、《政法动态》上宣传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先进事迹及人民调解工作。同时要求县、区司法局开展向人民调解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学习活动,进一步激发广大人民调解员做好调解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9月初,市司法局组织工作组深入县、区各调解委员会,检查已拨付县、区人民调解经费的补贴情况及县、区三项经费的配套落实情况。
平凉市司法局按照会议要求,积极行动,安排部署全市人民调解工作。一是认真研究,及时汇报。会后,市司法局主要领导立即向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进行了汇报,并就局党组提出的贯彻意见征询了党委、政府意见,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关心支持。同时迅速将会议精神传达到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人民调解员。二是8月底召开全市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全省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对今后一个时期的人民调解工作作了安排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做好矛盾纠纷
排查调处工作,全力服务“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三是制定措施,狠抓落实。市局要求各县(区)按照年初全市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年”活动安排,各级调解组织要最大限度的化解各类民间矛盾纠纷,以有效预防和及时化解民间矛盾纠纷为主线,以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年”活动为抓手,在健全规范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长效机制上出实招、求实效。
酒泉市司法局就贯彻落会议精神进行了专题研究并作了认真安排部署,做到“四个到位”,“一个结合”。一是学习到位。会后,及时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将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位干部职工。二是汇报到位。市局分别向党委、政府分管领导汇报会议精神。三是安排到位。下发了《关于迅速掀起学习先进热潮 进一步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通知》,号召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向全省“双十佳”和优秀调委会、优秀调解员学习,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扎扎实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四是宣传到位。会后,市局将受表彰情况向各县市区作了通报,向市级主要新闻媒体投稿宣传,并要求各县市区司法局对本地的先进进行广泛宣传,通过宣传为人民调解工作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促进人民调解工作上台阶、上水平。同时要求各县区结合全省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尽早谋划,统一安排部署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确保节庆期间社会稳定;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结合酒泉风光电产业发展,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促进全市经济发展。
陇南市司法局及时学习传达会议精神,并向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作 ……此处隐藏12562个字……和落脚点,始终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做好调解工作,既要注重从法律的角度对矛盾纠纷进行分析,使当事人知法、懂法,又要善于运用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让他们知荣辱、明事非。要牢固树立公平公正的理念,大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建立和完善人民调解工作制度,严格人民调解工作程序,遵循依法调解、平等自愿、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原则,实行公开调解,确保调解结果为当事人双方所接受,努力做到“案结事了”,切实增强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公信力。要牢固树立便民利民的理念,善于根据矛盾纠纷的性质、难易程度和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充分利用“村头”、“地头”、“街头”调解等方式,因地制宜、因人制宜、不失时机的开展调解工作,引导、帮助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要牢固树立“第一防线”的理念,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贴近群众、了解民情,在化解民间纠纷中平等协商、互谅互让、不伤感情、成本低、效率高、易于为人民群众所接受的优势,大力倡导和支持一般民间纠纷向非诉讼解决渠道分流,使人民调解成为化解矛盾纠纷的首选途径和主渠道,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稳定器”的基础性作用。
(二)推进机制创新,着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各街道、镇设立的综治工作中心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前沿阵地,它有效整合综治、信访、司法、公安、劳动等各方面的力量,实行治安联防、矛盾联调、问题联治、事件联处、平安联创,这为我们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提供了十分有利的平台。各级各部门要紧紧依托街道、镇综治工作中心以及村(社区)综治工作站(室),积极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着力构建在党委、政府领导下,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的“大调解”工作格局。法院与司法行政系统要建立和完善经常性的沟通联系制度,依法履行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疑难纠纷调处工作等职能,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与诉讼程序的衔接配合机制,同时,要积极探索和完善人民调解与治安、医疗、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等纠纷调解的衔接配合机制,增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效果。此外,还要加强与综治中心的联系,与综治、信访、劳动、司法、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及时分析预测社会治安形势和矛盾纠纷的特点规律,共同研究预防和处置措施,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合力。
(三)推进功能创新,积极拓展人民调解的工作领域。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社会矛盾纠纷也呈现出不同的内容和特点。人民调解工作必须顺应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的趋势,认真研究各类矛盾纠纷的规律和特点,创新调解功能,牢牢把握人民调解工作的主动权,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创新人民调解矛盾纠纷预防功能,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警信息工作网络、处置预案、定期排查和信息反馈机制,做到超前工作、提前预防,抓早抓小抓苗头,(请收藏好范文 网Www.)防止简单民事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引发群体性事件。要创新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的功能,既要加强婚姻、家庭、邻里、损害赔偿和生产经营等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促进家庭和睦、邻里和谐,维护和发展和谐人际、社会关系,更要积极参与征地拆迁、劳动争议、医患纠纷、环境保护等社会热点难点纠纷的调解,不断提高对跨区域、跨行业、复杂疑难矛盾纠纷的调处水平。要创新人民调解宣传教育功能,坚持把法制宣传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人民调解始终,增强人民群众法律意识,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合理诉求,帮助群众释疑解惑,有效疏导化解矛盾,做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明确职责,强化保障,着力为人民调解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条件
人民调解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把人民调解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工作保障,不断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要进一步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各街道、镇和各有关部门要全面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领导,大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努力形成上下联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网络。要加强对人民调解组织日常工作的指导,配齐配强人民调解员,加大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教育力度。认真研究分析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积极探索化解矛盾的新途径新方法,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水平。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要着眼于人民调解工作长远发展,建立科学合理的工作机制,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综治、信访、公安、劳动等部门要树立“大调解”意识,加强与人民调解的衔接配合,运用人民调解化解行政纠纷。广大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要自觉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针对本地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难点热点纠纷开展调解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一方平安。
(二)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队伍建设。健全完善的组织网络,是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保证。要主动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将人民调解组织的建立健全纳入基层组织建设总体规划,进一步健全人民调解的组织网络,要按照“哪里有人群,人民调解组织就建在哪里;哪里有纠纷,人民调解就在哪里发挥作用”的要求,从实际出发,创新人民调解组织形式,在巩固加强街道(镇)和社区(村)调解组织的基础上,把人民调解工作延伸到社会的各个领域。今年开展了百人企业建立人民调解组织和积极吸纳外来人员加入人民调解组织工作,在区劳动、卫生等单位建立人民调解等,要切实抓紧抓好,抓出实效;同时加强大型集贸市场、行业协会、院校等领域的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要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坚持人民调解员的选任条件,扩大选任范围,积极吸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退休法官、检察官、警官等志愿者参与人民调解工作,逐步建立起一支懂法律、懂政策、知民情、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专兼相结合的人民调解员队伍。要定期进行培训,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法制观念、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
(三)要进一步加大人民调解工作保障力度。各有关部门要根据人民调解工作的需要,按照省市区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要求,将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和表彰奖励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和部门预算,从人力、财力、物力上保障人民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全区推行了人民调解工作以奖代补制度,有关单位(白沙街道)并根据这一制度配套了相应的奖励措施。要关心广大人民调解员的疾苦,从政策措施等方面给予倾斜和支持,积极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努力为他们创造良好的生活和工作条件。要继续在人民调解员队伍中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及时总结人民调解工作的先进经验,对在人民调解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发他们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豪感。各新闻单位也要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宣传,努力为人民调解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同志们,人民调解制度作为社会主义基层民主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重要机制,在新的形势下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人民调解工作前景广阔,任务光荣而艰巨。我们一定要按照十七大以人为本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扎实工作,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水平,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为扎实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区,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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