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治建设与法治建设调研情况的报告
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结合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自治区司法厅年度工作要点,紧密结合北海实际,认真推进政治建设与法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市政治建设与法治建设基本情况和成效
(一)强调政治领先,打造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领导班子和法治队伍
1.全力打造过硬队伍。紧紧围绕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目标要求,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夯实党建基础,持续转变作风,推动担当作为,坚持打造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领导班子,全面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有力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进步。
2.有效开展政治教育。贯彻落实“三坚持两改变”,推进全面从严治警“五查五整顿”专项行动,大力整治干部队伍中的“慵、懒、散、拖、推”及不作为、乱作为和慢作为等不良风气。坚持政治引领,强化意识形态领域学习教育,举办网络安全专题讲座;认真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考试。组织党员干部周末逛“解忧超市”,积极开展“三事”行动,主动对接群众,切实加强与社区共联共建,解决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3.深入开展反腐倡廉。2020年共开展8次党风廉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参加3次庭审旁听,组织200多名党员观看电影《秀美人生》等,通过正反典型事例、案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大力开展专项治理,对2011年至2016年期间违规收受普法教材回扣款的6名当事人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严格了纪律、教育了本人、警示了干部。进一步加强干部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干部日常上班考勤制度。局班子领导对党员干部进行谈话提醒150多次,使“咬耳朵、扯袖子”常态化、机制化,干部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二)突出法治先行,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到位
1.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领导。一是党政领导履职尽责。按照《北海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要求,推进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自觉履行法治职责,压实法治责任,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各级党委(组)会认真学习中央依法治国方略、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精神,对法治建设工作常思常议形成常态。二是党政领导率先垂范。市委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听取北海市法治建设和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报告,书记、市长统筹部署北海市法治建设和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对法治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在今年全市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上,各县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市委组织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等主要领导就2020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进行述职,我市率先实现县区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全覆盖。全市各级政府在市委统一领导下,科学谋划落实法治建设各项任务。三是法治引领形式多样。书记、市长利用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书记点题谈、全市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等多种形式引领全市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及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及全区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精神,准确把握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法治中国建设重大理论和法治部署,引领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增强法治意识,提升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
2.统筹推进北海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一是抓好法治建设顶层设计。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法治建设工作统筹谋划,听取职能部门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并作批示,蔡锦军书记在创建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地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等文件上均作批示,要求高度重视,提前做好准备工作;组织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北海市“依法治市工程”实施方案》,全市各级党委将法治建设纳入党委年度工作重点计划,统筹部署,统一推进。二是抓好法治建设工作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对委员会法治建设工作要点、计划、方案,制定详细的责任清单,落实具体的工作措施,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法治建设工作落地见效。三是抓好法治建设绩效考评。不断完善我市法治建设绩效考评工作内容,创新考评形式和载体,充分发挥法治建设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推进北海法治建设不断向前发展。
3.着力提升“关键少数”法治思维和法治工作能力。市、县区、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坚持带头讲法治课,带头出庭应诉。书记、市长亲自参加宪法宣传启动仪式和纪法宣传下基层活动。带头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联系点,指导联系点开展学法用法、依法治村、法治创建、平安建设等工作,有效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执政、决策的能力。以“北海扬帆前行”“北海法治讲坛”“双百报告会”为平台,积极开展系列宣讲活动。市委组织部以考促学,重点抓领导干部示范带头学法用法,2020年组织了47名新提拔处级领导干部参加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市纪委监委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印发典型案例通报,组织党员干部及邀请部分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配偶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全面提升国家工作人员依宪执政、依法行政、依规施政、依纪从政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履行法治职责,委员会各协调小组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有力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四个协调小组认真履行法治职责,按照委员会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创新开展法治建设各项工作。
1.完善政府立法机制,不断提高立法工作效率和质量。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不断改革和完善政府立法工作机制,实行“开门立法”,提高了立法工作效率和质量。引进第三方开展委托立法和评估,组织并委托广西大学专家团队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银滩保护条例》开展立法后评估,拓宽了民主立法新路径,成效较好,获自治区肯定。市政府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强化环保污染防治、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重点领域的社会治理,2020年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议案《北海市城市绿化条例》《北海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立法预备项目《北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北海市养犬管理条例》。每年我市地方法规立法工作均按计划有序推进,我市《北海市矿产资源保护条例》率先在全区施行。
2.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着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把政府行为纳入法治轨道,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持续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开展重点执法领域行政执法检查,结合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要求,对我市综合执法局等10个重点执法部门履行执法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考试制度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出台《北海市行政执法人 ……此处隐藏4046个字……/p>
(一)加强党建引领,确保司法行政高质量发展正确的政治方向
紧扣忠诚纯洁可靠要求,以党史教育为牵引,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总抓手,坚定不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斗争,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有力推动上级决策部署在司法行政系统有效落实,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增强政治能力,确保正确政治方向,全面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促进政治生态优化、纪律作风转变,为做好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提供政治保证。
1.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为事业发展提供政治保障
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建设为统领,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做好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积极探索司法行政工作“党建+”新举措,为事业发展提供好法治保障,实现各项业务工作新发展,推动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助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旗帜鲜明讲政治,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司法行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2.强化理论武装,为事业发展提供思想保障
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党课和终身学习必修课,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积极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学习培训,组织引导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和干部队伍共同参与,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性质和宗旨,强化党性修养,严守党的纪律,不断增强党的意识、党员意识、纪律意识,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楚、立场坚定。
3.强化队伍建设,为事业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积极引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员干部不忘初心使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全区、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精神,全力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在我市司法行政系统中学深走实。积极开展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切实筑牢政治忠诚,开展政治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引导全市司法行政干部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司法行政铁军。
4.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为事业发展提供纪律保障
紧扣忠诚纯洁可靠这一根本要求,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标本兼治的理念正风肃纪,全面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坚持政治统领,提高政治能力,做到“两个维护”,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发扬艰苦奋斗优良作风。扎实开展司法行政系统专项治理,聚焦司法行政职能和廉政风险点,盯紧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审批监管等重点领域,高度关注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加强教育管理,将防腐措施与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切实加强司法行政廉政文化建设,以党史教育为契机,积极开展“勤廉榜样”宣传,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见贤思齐,牢牢守住安全底线。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化治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装样子、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行为,切实推动基层减负常态化。严防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决制止餐饮浪费,坚决遏制违规违纪违法公款消费。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清正勤勉、开拓进取。持续防治“灯下黑”,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内开展“思想铸党魂”“铁纪建队伍”“担当比奉献”等主题活动,同时定期开展政治体检、岗位交流、谈心谈话,不断砺练队伍政治能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的司法行政队伍。
(二)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基层法治建设工作责任。一是推进落实《北海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开展职责考核,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纳入年终述职内容,健全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培训体系,切实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二是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根本遵循,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法治思想的基本内涵,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继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全面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三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探索建立单位治理、社会治理、基层治理和综合治理体系。
(三)加大创建力度,持续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一是对标对表中央、自治区部署要求,谋划和推进本地区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科学制定《北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二是对照《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摸清法治政府建设底数,补齐法治政府建设短板和薄弱环节。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全面提升政府依法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强和完善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全面推行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深入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形成样板效应,营造法治政府建设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三是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以督察考评压实责任,促进各项任务完成。
(四)完善工作机制,发挥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及协调小组作用。进一步加强全面依法治市、县(区)、镇(街道)三级组织体系、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建设。进一步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将法治建设工作列入各级党委(组)的中心工作,作为重点工作任务安排部署,充分发挥市委、县(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市、县(区)委员会的统领作用,市委、县(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市、县(区)委员会办公室的参谋作用,市委、县(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市、县(区)委员会四个协调小组(立法协调小组、司法协调小组、执法协调小组、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的推进作用,推进北海法治建设。
同时,建议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会同自治区编办、人社厅对各地市依法治市办的机构、编制和人员统一规范,统一指导,从根本解决好各地市、县区全面依法治市、县区机构编制、人员配备问题。
(五)健全市域社会治理各项工作机制,完善市域社会治理体系架构,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一是做好顶层设计,增强市域社会治理统筹力度。将市域社会治本理现代化列入北海市“十四五”规划,列入2021年党委、政府重点工作的同时,成立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专班,对标对表,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扎实推进工作。二是明晰权责,完善纵向治理架构。理顺市、县、乡镇(街道)权责关系,将审批服务执法权限下放到乡镇(街道),推动逐步形成市级统等协调、县级组织实施、乡镇(街道)强基固本的市域社会治理链条。三是推动区镇两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推动落实机构及人员编制问题,可以参照海城区综治中心牌子挂在社会治理办公室,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统筹解决自治区将乡镇(街道)综治中心设为事业单位的工作要求。四是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打造百家人民调解工作室,研究起草具体实施方案,计划用三年时间建设100家人民调解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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